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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生活
   
 

离退休党支部2018年6月份组织生活内容

作者/出处: 发布时间:2018-06-25 10:26:35  阅读次数[]

中共重庆科技学院委员会

关于开展纪念建党97周年表彰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

    为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7周年,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经党委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引导和激励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积极投身学校改革发展实践,推动学校各项事业健康、顺利发展。为做好该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拟表彰对象及名额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从全校各党总支、各党支部中进行评选。拟表彰4个先进党总支、10个先进党支部。

(二)优秀共产党员。从全校正式党员中进行评选。拟表彰优秀共产党员共162名,其中在职教职工优秀党员101名,离退休优秀党员18名,学生优秀党员43名。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从全校各党总支和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以及学校各部门各单位从事党务工作的人员中进行评选。拟表彰优秀党务工作者15名。

二、推荐条件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条件

1.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和学校党委行政的决策部署。

2.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党员教育管理,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强化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真抓实干,作风优良,团结协作,勤政廉政,有较强的凝聚力创造力战斗力,赢得党员群众的信任和拥护。

4.坚持围绕中心抓党建,在推动学校综合改革发展、执行落实学校各项重要决策部署,推动教学科研、人才培养、本科教学审核性评估、岗位聘任、绩效工资改革、年度考核和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等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中攻坚破难、树立先进,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党组织建设取得突出成绩、有典型事迹,党员在推动各项工作中示范作用明显、先进事迹突出。

(二)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理想信念坚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践行党的宗旨,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积极完成组织分配的各项任务。

3.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道德修养,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受到党员群众广泛赞誉。

4.密切联系群众,低调务实、少说多干,敢于担当、积极作为,在推进学校事业发展和本单位工作中业绩明显、事迹突出。教师党员应在学科专业建设、教学科研工作、师德师风建设等方面有突出成绩或典型事迹;机关、教辅、后勤部门的党员应在管理服务工作中有典型事迹或是常年坚持服务奉献、默默无闻的优秀党员;离退休党员应优先考虑在返聘岗位上认真工作、帮助青年教师和青年学生成长或关心支持学校改革发展、热心为老同志服务的党员;学生党员应在校风学风建设、社会实践、创新创业中有突出成绩或典型事迹。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理想信念坚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践行党的宗旨,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3.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善于做群众工作,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在推进应用型特色科技大学中建功立业、成效明显。

4.热爱党务工作,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专业水平,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在党员干部中起到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在党务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有典型事迹。其中,教师党支部书记应优先考虑在党建工作和教学科研工作中有突出成绩的学术带头人。

三、推荐评选程序

(一)组织申报。党支部、党员和党务工作者根据推荐基本条件,结合自身实际,分别填写《中共重庆科技学院委员会先进党支部推荐审批表》(见附件2)、《中共重庆科技学院委员会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审批表》(见附件3)、《中共重庆科技学院委员会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审批表》(见附件4),将推荐审批表与相关支撑材料一并交所在党总支(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也可由所在党组织直接推荐并填写推荐审批表)。先进党总支不申报,由学校结合2017年度党建工作考核结果及2018年上半年工作情况进行评选。

(二)审核推荐。党总支认真审核推荐审批表及支撑材料,填写推荐意见,将审核通过的推荐审批表和支撑材料报学校组织部。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应结合2017年度民主评议党员结果,向教育教学管理一线党员和普通党员倾斜,推荐人数要符合《中共重庆科技学院委员会拟表彰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名额表》(见附件1)要求。推荐优秀党务工作者,应向基层党务干部倾斜,校级党员领导干部不参加本次评选。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不重复推荐。

(三)集中评审。学校相关职能部门人员组成评审组,对各党总支报送的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名单进行审核,并按照“突出实绩、竞争择优、公平公正、宁缺毋滥”的原则,对各党总支报送的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进行集中评审,根据审核和评审情况,汇总形成拟表彰名单,提请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

(四)发文表彰。学校对经党委常委会研究通过的拟表彰名单进行公示,随后下发正式表彰文件,发放奖牌和证书。

四、时间安排

(一)宣传动员(6月8日前)

各党总支广泛宣传动员,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积极申报。

(二)提交资料(6月14日前)

各党总支根据申报情况和群众意见,召开会议研究形成推荐意见,提交推荐审批表纸质稿和电子稿。纸质稿加盖公章交组织部组织科(办公楼413室),电子稿发组织部张娥办公系统邮箱。

(三)组织评审(6月21日前)

学校评审组对各党总支报送的推荐名单和材料进行评审。

(四)学校研究(6月22日左右)

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拟表彰名单。

(五)完成公示(6月28日前)

对拟表彰名单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六)下发文件(7月1日左右)

学校党委正式下发文件进行表彰。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党总支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及时传达表彰工作通知要求,组织支部和党员认真填写审批表,召开党总支会议,多方听取本单位党员、干部、群众和服务对象的意见,以事迹是否突出、群众是否公认为依据,形成集体推荐意见,完善推荐审批表信息,及时报学校组织部。

(二)按时报送,规范填写。各党总支要做好工作安排,严格按照规定要求,于6月14日17:00前按时提交推荐审批表和支撑材料等,对不按时提交完善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申报。申报资料应实事求是,达到字词正确、语句通顺、符合规范等要求。对不真实的材料,取消申报资格;对不正确、不清晰、不规范的材料,评选时同等条件下不予优先考虑。

(三)严格审核,认真把关。此次表彰推荐评选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各党总支要严格审核,把好推荐质量关。对于在学术道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个人诚信等方面存在问题或有违背师德师风建设相关要求等其他情况的党员和党员所在党支部实行“一票否决”。推荐对象一经否决,不再另行更换推荐对象。

(四)加大宣传,浓厚氛围。各党总支要结合自身实际进行推荐,突出党支部或党员的典型事迹和党务工作成果成效。学校将对评选出的先进党组织和优秀党务工作者以及事迹突出的优秀共产党员进行先进事迹系列宣传报道,营造奋发进取、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充分调动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投身学校改革发展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学校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特此通知

 

附件:1.中共重庆科技学院委员会拟表彰优秀党员推荐名额表

2.中共重庆科技学院委员会先进党支部推荐审批表

3.中共重庆科技学院委员会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审批表

4.中共重庆科技学院委员会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审批表

 

中共重庆科技学院委员会

                                 2018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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